发布时间:2024-05-03 20:39:47 人气:
投标保证金的存放和管理规定
一、目的
为规范投标保证金的存放和管理,确保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,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。
三、投标保证金要求
1.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。
2.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规定比例。
3.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持续至招标人做出最终评标决定为止。
四、投标保证金的存放
1.投标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投标保证金专户。
2.投标保证金专户名称应为"投标保证金专户",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。
3.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应为招标人。
五、投标保证金的管理
1.招标人应建立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,明确专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保管和管理。
2.招标人应定期对投标保证金专户进行核对,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性。beat365
3.招标人应在完成评标工作后,及时处理投标保证金。
六、投标保证金的退还
1.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。
2.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,招标人应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。
3.未中标的投标人,招标人在做出评标决定后,应及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。
七、投标保证金的扣罚
1.投标人因下列原因之一,招标人有权扣罚其投标保证金:
-拒绝或未能提供履约保证金;
-撤回投标;
-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法定义务的行为。
2.招标人扣罚投标保证金时,应出具书面扣罚通知书,并说明扣罚原因。
八、争议处理
1.因投标保证金存放和管理纠纷,当事人应协商解决。
2.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。
九、责任
1.招标人对投标保证金的存放和管理负有责任。
2.投标人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。
十、附则
1.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本规定由招标人负责解释。